因工作需要,受建设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委托,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选取文庙周边建筑外立面提升项目(协和医院 12、13 号楼)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建设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文庙周边建筑外立面提升项目(协和医院 12、13 号楼)
项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圣庙路 19 号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 8500㎡,施工图预算造价 5101847 元。
选取内容: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监理工作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符合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未被依法禁止投标、不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情形(按附件 1 提供资格承诺函)。
(二)监理工作要求
1.中标后 1 日内完成与招标人对接工作;
2.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结算工作止。
3.现场监理管理要求
(1)监理人员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周在岗不少于 5 天,每日在岗时段: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每日现场在岗不少于 8 小时。现场实行签到 + 随机抽查考勤。抽查通知发出 30 分钟内无法到场且无事先请假记录的,视为脱岗。监理人员离岗须履行请假手续并经委托人同意,未经批准离岗一律认定为脱岗。常驻监理脱岗 / 不到岗,每次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 人次;一周累计脱岗 3 次及以上,按 2000 元 / 人次双倍计取违约金,并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违约金由监理单位对公转账缴至委托人。
(2)因监理履职不到位,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缺位的,监理单位按每次 1000 元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对公转账缴纳)。
(3)项目遇紧急情况需监理现场值守监督,委托人通知监理后,监理 30 分钟内未到场响应的,每次罚款 1000 元(对公转账缴纳);累计 3 次未响应,委托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凡有意参选单位,请于2026 年 10 月 14 日 —2026 年10 月 20 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30,前往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5.资格承诺函(附件 1);
6.报价函(附件 2);
7.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表(附件3)。
四、中选人选定办法
1.招标人对参选单位提交材料开展资格审查。投标人对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书、企业存在重大不良记录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低价参选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开标工作由建设单位及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到场(招标人至少安排 1 名工作人员参与)。
五、监理费计取标准及支付方式
1.计费标准:监理费计费基数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收费标准的 50% 作为取费基准;监理费暂估 83860 元(仅作参考)。投标人在 50% 取费基准基础上填报下浮率。
2.项目最终监理费=按规定计取的计费基数 ×50%×(1-投标下浮率),按评审价据实结算。
3.支付方式
(1)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50%;
(2)工程竣工结算经业主委托第三方审核完成后,依据评审价支付剩余尾款。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91-8752828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62号(五楼501室开发部)
附件:1.资格承诺函
2.下浮率报价函
3.项目组成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