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申报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推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法律法规,现将鼓楼区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
申报要求
1.2025年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2.对于新增的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依法申报。
3.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经核查后应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界定标准、申报程序和方式
对于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畴。全区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见附件1)认真核对本单位信息,按要求申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填写《福州市鼓楼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见附件2、附件3),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福州市鼓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177号,联系电话:0591-87327513),待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后完成备案登记。
附件1
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pdf
附件2
福州市鼓楼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doc
福州市鼓楼区消防救援大队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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