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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鼓楼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督导的通知

时间:2021-06-21 16:04 来源:鼓楼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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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疾控相关工作,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区示范及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我中心决定于6月下旬对辖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鼓楼区2021年度上半年基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等相关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6月23日-30日
  二、督导对象
  辖区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督导方式
  督导主要采取访谈、查阅材料、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内容
  (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部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内容。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档案填写规范、随访管理、体检、危险性评估、服药管理等服务开展情况;三级及以上患者(肇事肇祸患者)救治管理工作情况;
  2、国家网更新后使用情况及其他存在问题;
  3、易联众系统录入情况;
  4、与公安、民政、街镇等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清单式”管理,“一历五单”制度落实情况。
  五、督导标准
  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鼓楼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鼓楼区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六、督导人员及安排
  杨帆,联系方式:13959149628;黄丽娥,联系方式:15880102382。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自查和自纠工作;
  2、督导时间如遇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鼓楼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服务管理及健康教育工作督导时间安排表
      2、2021年鼓楼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督导工作用表1
      3、2021年鼓楼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督导工作用表2
      4、2021年鼓楼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督导工作用表3
      5、2021年上半年度鼓楼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日常考核标准
                                                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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