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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做好 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24 15:50 来源:鼓楼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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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洪山科技园、福州软件园、各非遗保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传承,健全和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经研究,我局拟开展福州市鼓楼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能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具有鲜明福州鼓楼区地域文化特点和人文特色,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五)制定具有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六)探索榕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融合发展,支持两岸共同保护的项目。

  (七)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

  二、申报推荐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代表性图片、项目论证、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等。

  (二)项目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等。

  三、申报程序

  (一)2026年4月17日前,申报单位由微信扫码通过电子文档提交申报书初稿,提交后等待审核。

  (注:不接收未通过电子版申报书初稿审核的纸质版申报书)初稿提交二维码如下:

   

  (二) 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初审的项目保护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各类电子文本及相关佐证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5份(原件),项目申报视频在审核通过后一律报送至指定邮箱。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评审材料收集并审核完成后由鼓楼区文化馆召开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提出最终专家评审推荐意见与拟申报名录,报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四、联系方式

  福州市鼓楼区文化馆

  联系人:林羿辰、马毓

  联系电话:87593523

  联系邮箱:glqwhg@sina.com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民巷12号4楼办公室

  邮    编:350001

  附件:1.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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