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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计划名称 |
检查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检查事项 |
检查类型 |
抽查时间 |
实施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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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鼓楼区个体工商户协同检查统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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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登记事项检查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企监科 |
有关部门 |
全区个体工商户 |
与省、市局统一部署食品任务基础上实施协同检查,不足上年度期末个体工商户抽查数3%的,另抽取除食品外的历史文化街区、黄金珠宝等全区其他经营主体补齐3%检查 |
1.登记事项检查,包括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成员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2025年度(上半年抽取主体为2024年度)经营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企) |
全年 |
各市场监管所 |
与价格监督检查协同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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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检查 |
稽查科 |
有关部门 |
全区个体工商户 |
与省、市局统一部署食品任务基础上实施协同检查,不足上年度期末个体工商户抽查数3%的,另抽取除食品外的历史文化街区、黄金珠宝等全区其他经营主体补齐3%检查 |
1.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2.是否有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3.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干预措施(根据政策和专项检查任务确定)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企) |
全年 |
各市场监管所 |
与经营主体登记事项检查及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协同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