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房征〔2026〕6号
根据福州市柳河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福州市柳河路道路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选址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 87620105。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城投统建房屋征收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7号7层,电话:87556616。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被征收房屋为住所(或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或变更登记,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六、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