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房综〔2019〕384号
崎上路华大1-11号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18年度第八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18〕1090号)批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也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榕(鼓)土征告(2019)2号],该项目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9年8月1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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