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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洋垱旧屋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时间:2018-03-26 16:53 来源: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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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过洋垱旧屋区改造项目需要,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鼓房征〔2018〕14号文件批准,决定对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过洋垱旧屋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鼓楼区温泉路西侧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具体范围以选址工作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87517092。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鼓楼区统建房屋征收工程处,现场办公地址:温泉路94号省外贸宿舍11号楼201单元,电话:18050149251。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自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至2018年4月25日。

  七、被征收人如不服本房屋征收决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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