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房征[2014] 63号
根据华林路省农业厅宿舍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需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拟对华林路以南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华林路省农业厅宿舍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华林路以南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具体范围以选址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 87517092。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 现场办公地址:福建省农业厅1#办公楼一层,电话:18084718347,18084718259。
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六 、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1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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