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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2420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3-28 09:13 来源: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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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点亮”有福之州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体规划问题

  近年来,我区户外招牌在市建设局灯管办指导下,结合景观外立面改造同步提升户外招牌,完成了鼓屏路、八一七路、华林路、五四路、六一路、杨桥路、二环路等主要道路及周边户外招牌的提升工作。户外招牌设计结合建筑特色,打造了具备历史文化底蕴的三坊七巷、鳌峰坊、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仿古木牌匾示范街;结合商业街区和街巷闹市氛围,打造了鼓屏-八一七路、华林路、津泰路、西洪路、鼓东路等多条户外招牌示范街区。

  为保持城区户外广告安全、美观、规范,市建设局灯管办已多次组织规划文件和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分别编制了《福州市户外广告控制性详细规(2018-2023)》《福州市户外广告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26)》《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等文件。结合文件精神,鼓楼区从2021年至2023年底,已逐步完成八一七路、六一路、五一路、五四路、华林路、古田路、二环路等主次干道的户外招牌整治,整治内容为有碍观瞻、破损、违章设置的户外招牌,已完成拆除整治646面。

  为提升背街小巷烟火气,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街巷经济,目前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区建设局、属地街道计划对东街口背街小巷实施“烟火气”整体提升工作,正处于设计方案征询中,待方案设计完成后,我局将结合有关文件要求、街巷特点对户外招牌及夜景灯光设计方案进行技术指导。

  关于输出内容上要兼顾政治、公益和商业方面,目前户外LED显示屏已按有关要求的比例滚动播放政治、公益和商业等内容。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公益和政治等广告内容的播放频率检查力度,及时传达市区文明办的公益宣传内容,确保户外LED显示屏按要求播放。

  二、关于形成一套制度方面

  1.科学合理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方面

  福州市于2021年修订了《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对市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职责进行明确。为进一步规范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榕政办〔2018〕252号),其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局灯管办)负责户外广告中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和LED显示屏管理工作,区建设主管部门(区建设局景观中心)负责户外广告中户外招牌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中小型户外招牌备案工作事宜,市建设局灯管办正组织编制《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待编制工作完成后,将更好的辅助鼓楼区做好中小型户外招牌备案制工作。

  2.鼓励商户参与户外广告建设

  在规范城区户外招牌规范设置,我局工作人员会通过现场指导等方式,现场向商家讲解户外招牌设置规范要求,鼓励商家按照自身的经营内容、企业文化等特点进行户外招牌方案设计,指导商家准备报批所需材料,进行相关设置许可的报批工作。关于列出负面清单的建议,早期市建设局灯管办颁布的《福州市户外广告行业信用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榕建灯管〔2018〕60号)已废止,目前户外招牌设置均按《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文件执行,文件中已列明禁止设置的范围和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商业业态良好发展和繁荣,待后期市里组织修订《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等指导文件征求意见时,我局将建议市建设局灯管办在市区重点路段和核心区域进行适当放宽审批限制分区试点,待条件成熟后进行相关模式推广工作。

  三、关于打造绿色福州方面

  为避免出现灯光扰民等情况,在商家设置户外招牌广告时,我局均要求商家使用透空立体字、电子显示、光纤显示、LED吸塑字等绿色、节能、环保材料,并对户外招牌和LED显示屏开关时间进行限制,关闭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晚10时。

  为进一步节能减排,实现国家“双碳”目标,我局将鼓励商家使用更加先进灯光控制技术和节能材料进行设置。

  四、鼓励创新争优方面

  为促进我区商圈产业经济的繁华可持续发展,提升商圈整体营商环境,我区借鉴香港、上海、广州等先进数字化平媒城市的经验,在东街口商圈电信大楼建成了福建省首个8K裸眼3D大屏,与东百中心、利达大厦等多面户外LED显示屏形成了矩阵,在塑造现代化商圈商业氛围的同时,扮靓街区夜色,带动周边整体经济。

  同时,市建设局灯管办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牵头市城乡建集团、市城投集团和属地政府打造了闽江之心、五一广场大剧院等多个灯光秀,丰富城市旅游型夜间活动,形成福州主题特色。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探索符合要求的楼体,鼓励商家自愿出资,进一步推广3D裸眼、AR和AI等现代技术数字平媒。同时,结合市里工作部署,在后期打造户外招牌广告示范街区时,充分挖掘有潜力的商家,评选出优秀的户外招牌广告设计案例,待市里组织有关的广告评选活动时,将优秀案例上报市里参选。

  五、加强运维更新方面

  为确保户外招牌设施运维安全,主要开展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我区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招牌广告安全管理工作的函》(榕建灯管〔2018〕132号)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户外招牌设施安全责任,自2018年起,我局协同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持续开展做好《招牌广告安全责任承诺书》和《招牌广告安全责任告知书》(“两书”)签订工作,目前辖区范围内“两书”签订工作已基本完成,后续转让或更新的商家“两书”签订事宜将在户外招牌行政审批过程中陆续签订。

  二是,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我局协同辖区城管中队不定期对户外招牌进行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以上巡查工作,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断字缺亮、破损等问题的户外招牌,责令商家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拒不整改或拆除的,由城管部门强制执行,2023年以来,已累计拆除违规户外招牌224面。

  三是,制定应急预案。为应对遇台风汛期等恶劣天气等突发状况,我局制定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和配备应急抢险物资和车辆。2023年在防范台风“杜苏芮”“海葵”期间累计排查主次干道238条,累计出动39人次,发现问题立整立改,随时应对突发状况发生。

  关于您提出的广告内容不断推陈出新的建议,我局将建议市建设局灯管办做好户外LED显示屏内容更新方面的引导,充分发挥媒介作用,丰富播放内容,传递更多正能量及深入人心的主题,并适时加强对我区户外广告刊播更新的检查工作。

  专此答复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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