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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1月14日)

时间:2022-01-14 11:26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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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屏东中学屏北分校体艺综合楼项目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的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532264

  传  真:0591-87528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类窗口

  邮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1

闽江学院附中综合教学楼和体育馆项目

鼓楼区

闽江学院附属中学

厦门绿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闽江学院附中综合教学楼和体育馆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以西、海潮路南侧,项目拟建设一栋综合教学楼和体育馆,建筑面积17917.5㎡,共11层(地下1层,地上10层)。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水:食堂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实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

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楼顶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排气系统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产生的燃油废气经内置管道竖井至屋顶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等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应按规范和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化学药品、实验室第一道清洗废水、试剂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应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及时清运。

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过程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扬尘、污水等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时在临东侧、西侧、南侧敏感点采取隔声减噪措施,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设备,降低噪声和振动污染;施工现场应采取喷淋、围挡等切实有效的压尘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产生的油污及沉渣应分类收集,油污、废油漆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渣与弃方一起外运填埋。施工废水应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能回用的应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排入附近河道。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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