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1年8月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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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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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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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芯片及模块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 |
鼓环评﹝2021﹞003号 |
202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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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州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鼓楼区六一中路分公司宠物医院项目 |
鼓环评﹝2021﹞004号 |
2021-8-20 |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