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9年12月18日)

时间:2019-12-18 17:41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第七医院扩容73张床项目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218日-201912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532264

    真:0591-87528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32号窗口

    编:3500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市第七医院扩容73张床项目

鼓楼区

福州市第七医院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州第七医院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238号,于20011月建院。项目征地面积3416m2,实际用地面积2544m2,总占地面积1001m2,地面上总建筑面积6367.7m2,地下室面积706m2,容积率2.50%,建筑密度39.3%,绿地率8.5%

1、项目排水系统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新增医疗废水的处理依托现有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后应确保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洋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口应实施规范化建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排放。检验科产生的废气应经通风系统引至医疗大楼顶层排放。

3、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空调外机、加压水泵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合理设置、布局,并采取综合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医院四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应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特殊医疗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按规定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移工作,杜绝二次污染。生活垃圾要袋装处理、定点收集,及时清运。

5、应建立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强化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污水处理站废水泄漏、医疗废物流失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污水处理站应配套建设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191218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