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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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32号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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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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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七医院扩容73张床项目 |
鼓楼区 |
福州市第七医院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福州第七医院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238号,于2001年1月建院。项目征地面积3416m2,实际用地面积2544m2,总占地面积1001m2,地面上总建筑面积6367.7m2,地下室面积706m2,容积率2.50%,建筑密度39.3%,绿地率8.5%。 |
1、项目排水系统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新增医疗废水的处理依托现有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后应确保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洋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口应实施规范化建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排放。检验科产生的废气应经通风系统引至医疗大楼顶层排放。 3、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空调外机、加压水泵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合理设置、布局,并采取综合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医院四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应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特殊医疗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按规定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移工作,杜绝二次污染。生活垃圾要袋装处理、定点收集,及时清运。 5、应建立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强化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污水处理站废水泄漏、医疗废物流失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污水处理站应配套建设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