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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9年11月4日)

时间:2019-11-04 09:52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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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鼓楼同道医院迁建项目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的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4日-20191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532264

  传  真:0591-87528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32号窗口

    邮  编:3500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鼓楼同道医院迁建项目

鼓楼区

鼓楼同道医院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由于拆迁,鼓楼同道医院拟从江厝路黄埔68号搬迁至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福中路146号福兴商厦。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人民币,总建筑面积3975.67m2,预设床位数100张,预设内科、外科、妇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和医学影像科等科室。

1、项目排水系统运营期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室内排水采用污、废合流,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即雨水经专用的雨水管道集中收集后排入北面东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汇集到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能力60t/d),应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并入现有福中楼废水排放口,排入洋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污水排放口应实施规范化建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污水处理站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各废水处理环节均采用密闭处理池,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抽风措施,由管道收集后送入废气吸收塔进行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经专用排气管道送至综合楼顶层排放。检验室应设置通风柜,检验室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柜集气罩引至综合楼屋顶排放。

3、污水站风机、水泵、风冷式中央空调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合理设置、布局,并采取综合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各侧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应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室废液等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按规定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移工作,杜绝二次污染。生活垃圾要袋装处理、定点收集,及时清运。

5、应建立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强化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污水处理站废水泄漏、医疗废物流失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污水处理站应配套建设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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