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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9年7月18日)

时间:2019-07-18 09:27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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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公园~华屏Ⅱ回 110kV 线路工程项目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的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718日-20197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532264

  传  真:0591-87528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32号窗口

    邮  编:350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公园~华屏Ⅱ回 110kV 线路工程

鼓楼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将110kV北屏Ⅰ回#7中间接头井往北郊侧电缆退出运行,改接至公园变,形成公园-华屏Ⅱ回线路,同时屏西变T接于本工程线路上。本项目线路全长约3.172km,沿线电缆沟均利用已建的电缆通道,不需新建电缆沟和变电站,仅对已有电缆通道进行清理,清理后进行线路安装。

1、输电线路走向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留有相应防护距离,以减小环境影响。项目设计与建设时对导线布置进行优化,以降低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植被。输电线路走廊内树木砍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施工过程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粉尘、施工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废水、废渣等严禁排入内河。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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