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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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32号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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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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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公园~华屏Ⅱ回 110kV 线路工程 |
鼓楼区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将110kV北屏Ⅰ回#7中间接头井往北郊侧电缆退出运行,改接至公园变,形成公园-华屏Ⅱ回线路,同时屏西变T接于本工程线路上。本项目线路全长约3.172km,沿线电缆沟均利用已建的电缆通道,不需新建电缆沟和变电站,仅对已有电缆通道进行清理,清理后进行线路安装。 |
1、输电线路走向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留有相应防护距离,以减小环境影响。项目设计与建设时对导线布置进行优化,以降低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植被。输电线路走廊内树木砍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施工过程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粉尘、施工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废水、废渣等严禁排入内河。 |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