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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9年6月27日)

时间:2019-06-27 09:57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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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项目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的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627日-20197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532264

    真:0591-87528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32号窗口

    编:350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项目

鼓楼区

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有限公司在福州市鼓楼区后县路18号福建省福能集团总医院门诊综合楼(该楼于20127月通过原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87月通过自主环保验收)内建设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项目,该项目租用门诊综合楼的一层、二层、四层的ICU、五层的5间手术室及手术室医护人员共同办公场所,七至十一层作为经营场所。项目设计床位300张,劳动定员400人,年工作365天。

1、项目排水系统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并做到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分流分质处理。项目新增医疗废水的处理依托福能集团总医院南侧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800t/d),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后通过现有废水排放口排入祥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污水排放口实施规范化建设;

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全部有组织收集,经消毒+脱臭后由专用排气管道排放,排放高度为15米以上。检验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系统引至门诊综合楼屋顶排放;

3、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来往车辆以及门诊部的社会噪声,加强停车场交通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确保各侧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固体废物应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废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按规定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移工作,杜绝二次污染。生活垃圾袋装处理、定点收集,及时清运。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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