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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9年5月16日)

时间:2019-05-16 17:04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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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的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517日-20195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532264

  传  真:0591-87528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32号窗口

    邮  编:350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

鼓楼区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拟在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八一七中路以东、东西河北侧(现有福州儿童医院东侧)红线范围内建设门诊综合楼项目,该项目包括一栋门诊综合楼及其配套工程,建筑面积19900m2(地上建筑面积19100m2,地下建筑面积800 m2)。项目建成后,医院红线内新增配套床位52张。

1、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到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分流分质处理。项目新增医疗废水的处理依托新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50t/d),并入现有儿童医院废水排放口,排入洋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污水排放口实施规范化建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全部有组织收集,经消毒+脱臭后由专用排气管道送至污水处理设备间顶层排放,排放高度应为15米以上。检验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系统、备用发电机房废气由专用排烟井道分别引至病房综合楼屋顶排放。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通过排烟管道高空排放。

3、污水处理站水泵、中央空调冷却塔及冷冻机、空压机、曝气机、备用发电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合理设置、布局,并采取综合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各侧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规定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移工作,杜绝二次污染。生活垃圾要袋装处理、定点收集,及时清运。

5、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过程遵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扬尘、污水等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现场采取喷淋、围挡等切实有效的压尘措施;施工产生固废尽量回用,不可回用部分及时由相关单位清运处理;施工废水应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能回用的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排入附近河道。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19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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