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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9年4月11日)

时间:2019-04-11 16:05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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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子器件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的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412日-20194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532264

    真:0591-87528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32号窗口

  邮  编:350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子器件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

鼓楼区

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福州市软件园E14号楼内设立光电子器件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经营范围为通讯用半导体激光器、探测器的研发、生产与后期封装,研发生产光电子器件约9000/年。

1.纯水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接入软件园市政污水管网。

2.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采取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3.研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MOCVD废气及PECVD废气经收集装置分别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光刻废气和清洗废气则通过收集装置直接引入15米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4.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液、碱液废液、稀酸废液、氟化铵腐蚀液废液及相应容器,光刻过程中产生的显影液废液及容器,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研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原料空瓶和空玻璃瓶则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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