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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频次的问题?

时间:2026-05-19 09:49 来源: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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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你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请正确理解“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概念,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以及演练种类的选择,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所有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若企业有1件综合应急预案、3件专项应急预案、3件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3件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各组织一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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