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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6-04-16 15:30 来源:鼓楼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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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区环卫处、区市政所: 

  根据省政府《关于在福州市、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闽政办〔2018〕31号)的要求,现就我局2026年开展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抽查时间 

  拟定4月21日进行。 

  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增加随机抽查次数。因工作安排原因,不能如期进行检查的,可由业务科室自行调整检查时间。 

  二、抽查事项 

  抽查事项见附件一《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抽查流程 

  1、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在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频次和力度。(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详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前,通过抽签方式,从随机抽查对象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随机抽取过程采取拍照、录像、记录等方式固定资料,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随机检查情况汇报材料,汇报主要内容包括被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取、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反馈建议等。 

  附件:1、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录库 

       3、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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