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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2-04-14 10:50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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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根据《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市监标准〔2020〕224号),现就2022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注册且纳税在鼓楼区的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包括:

  (一)标准的研制及相关科研项目;

  (二)获批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等;

  (三)标准化工作奖励项目;

  (四)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项目;

  (五)建立我省“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数据库和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六)实施标准化战略过程中确需补助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其他按照国家、省委和省政府明确要求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补助资金的项目等;

  注:进一步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市监标准〔2020〕224号)。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项目,请提供所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说明,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已获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过的项目,不得再申请。

  二、申报材料与受理

  (一)申请资助经费的单位应根据资助项目的性质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市监督标准〔2020〕224号),并填写《2022年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22年5月12日前寄送至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科。邮编:350001,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06号,收件人:陈旭光,联系电话:0591-876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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