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执法“寻租”等问题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6年在全区应急管理领域继续推进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查纠整治暨重大民生实事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整治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上级未统一部署,超越法定职权和管辖范围,违规前往管辖区域外开展“远洋捕捞”式执法;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或未解决管辖争议,违规对管辖区域外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强制。
(二)整治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考评考核结果与案件数量或罚没收入挂钩;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三)整治乱收费问题。擅自制定或者提高收费标准;提前收费、延长收费期限、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者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等;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
(四)整治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执法标准不一,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
(五)整治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的主体和人员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涉企行政执法过多过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专项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涉企行政检查不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六)整治乱查封问题。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情形。
(七)整治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
(八)整治其他行政执法问题。除上述情形外,其他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举报热线:0591-87519711。
(二)投诉举报箱: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32号5楼鼓楼区应急管理局投诉举报箱
四、线索征集时间
问题线索受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提倡使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进行线索提供,尽量做到内容详实、证据充足,以便全面开展核查。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线索提交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真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