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为提振争先锐气、激发我区竞技体育发展活力,调动我区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持续推动鼓楼区竞技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鼓楼区体育竞赛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进行修订。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激励全区体育工作者在各级各类比赛中争创佳绩,积极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三、工作进展
1.2026年1月,鼓楼区文体旅局牵头启动《奖励办法》修订工作。
2.2026年1—4月,完成文稿起草并征求意见。
3.2026年4月,文稿报审,并拟定由鼓楼区文体旅局印发。
4.2026年5月,印发《奖励办法》。
四、实施范围与期限《福州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十一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明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等核心要求。
-第二章 运动员奖励:明确运动员在重大体育赛事中的奖励分配原则与奖励金额。
-第三章 教练员奖励:明确教练员培训成绩奖励与后备人才输送奖励标准。
-第四章 其他奖励:涵盖运动员破纪录奖励。
-第五章 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明确体育竞赛奖励审批流程,以及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实施日期等相关事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91-6366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