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01-0200-2015-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5-08-11
- 标 题: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州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标准汇编》、《(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式样)和《(行业主管部门)消防整治排查台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政办〔2015〕91号
- 发布日期: 2015-08-1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洪山科技园、福州软件园: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公安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公传发[2015]248号),深刻吸取近年来石油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重点加强对辖区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文保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及整治工作。夯实年内系列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火灾防控基础,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5]104号)要求,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福州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标准汇编》、《(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式样)和《(行业主管部门)消防整治排查台账》,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街镇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于每月24日前将当月《(行业主管部门)消防整治排查台账》盖章报送至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消防大队),电子档发至邮箱1679507481@qq.com。区政府将各部门、街镇具体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请各部门、街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福州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标准汇编(试行);
2、(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式样);
3、(行业主管部门)消防整治排查台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1日
(联系人:王志斌,电话:6333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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