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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建设局机构简介

时间:2023-09-16 11:29 来源:鼓楼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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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鼓楼区建设局是主管我区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部门,共有5个内设科室及4个下属单位,内设科室有: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设立河湖管理科(加挂“鼓楼区河务管理中心”)、消防管理科(加挂“鼓楼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下属单位有: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鼓楼区景观综合整治管理中心、鼓楼区建设中心、鼓楼区燃气管理站。

  二、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公路、水路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

  (二)实施对全区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三)贯彻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实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审查;会同人民防空办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四)负责辖区内燃气管理和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行业规范、规程、标准设计。

  (六)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的管理。

  (七)规范全区建筑市场行为,对全区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行业进行管理;管理全区有形建筑市场;监督全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贯彻实施全区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九)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建设系统各类人才培训规划。

  (十一)负责组织辖区河湖的保护管理工作,定期巡查辖区河湖管理情况,会同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辖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

  (十二)负责辖区景观整治、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统一领导。

  (十三)负责对辖区内河规划、建设(疏浚)、整治和管理进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检查监督。

  (十四)负责辖区寄递安全管理,在委托授权范围内督促寄递企业保障邮件、快件寄递安全,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及区政府交办的安全管理事项。

  (十五)负责区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对区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行业各工种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负责全区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区属房建、市政(含地铁)工程、消防专业工程及改建(含装饰装修)工程、加油加气站点等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审批。

  (十七)配合上级水利部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域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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