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鼓楼区总工会、鼓楼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鼓楼区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959190367,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B0149号邮政信箱,同时在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一号楼一层电梯入口、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48号、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11号楼一层楼梯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18号一层楼梯入口设置举报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24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信访反映鼓楼区总工会、鼓楼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鼓楼区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鼓楼区总工会、鼓楼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鼓楼区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56293,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区委巡察二组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