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第二次抽查工作的通知》(鼓人社劳﹝2023﹞1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区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共抽查10家单位,主要对抽查单位的经营情况、劳动用工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现场指导,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7家劳务派遣机构抽查结果为合格;3家劳务派遣机构由于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联系、未在注册地办公等原因,抽查结果为不合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劳务派遣抽查结果统计表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