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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0-25 14:51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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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福州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榕委办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有力推动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围绕知识产权强区和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建设,以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为核心,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进一步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深化发展,着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示范县建设重点思路
  (一)以“知创福建”为重要载体,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新高地”
  加大对“知创福建”平台支持力度,进一步丰富平台运营功能,以平台集聚各方优质服务资源,发挥闽台及侨乡优势,鼓励两岸交流,吸引更多国际国内知识产权服务品牌落户鼓楼,打造全国一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推动平台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之间搭建更加便利的合作渠道。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在辖区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设立平台工作站,使平台服务辐射相关园区企业。强化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水平和服务对接,为企业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政策及操作咨询渠道。持续引进优质评估机构,推进质押融资工作,探索建立价值评估体系,推动辖区高价值专利价值评估、转移转化。完善知识产权专家智库,引进知识产权及产业技术专家,助力龙头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服务供给侧和需求侧精准对接,加强鼓楼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二)加强协同保护和综合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强化省、市、区三级联动,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法院、检察院、鼓楼公安分局、街镇、园区、“知创福建”平台、服务机构、企业联盟等纳入区域知识产权保护重要主体,强化主体间业务培训与合作交流,提升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等作用,持续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探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法院、检察院更多协作衔接点,丰富战略框架协议内容,强化行政和司法保护协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与知识产权法庭诉前和解、诉中调解等相结合,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引导不同行业龙头企业成立知识产权联盟,推动企业强强联合,提升行业竞争力与自我保护能力。
  (三)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学习借鉴北京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先进经验,以“知创福建”平台“串联”服务机构,引导辖区服务机构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或协会。整合从知识产权创造、运营、评估到维权等方面的优势机构或团队,形成专业化组团,走品牌化组团式发展道路,对外输出优秀服务品牌及专业团队,优先发展涉外、诉讼、分析导航等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搭建从业者与创新主体间的“桥梁”,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充分发挥联盟集群优势,依托“知创福建”线上线下“双平台”强大服务能力,对接辖区各类中小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通过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调研,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产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发展建议,建立政府、平台与联盟成员之间的纽带。通过举办论坛、专题讲座、沙龙等活动,提高服务机构专业水平和高附加值服务供给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提升联盟成员整体竞争力,有效为鼓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服务支撑。
  (四)强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搭建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转化池”
  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媒介主体作用,引导辖区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宣传培训活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意识,通过充分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知识产权运用活动,以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发挥知识产权奖励扶持政策激励创新作用,激励引导企业开展传统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方式。依托“知创福建”平台,联合知识产权产业联盟、代理机构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搭建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转化池”。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合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私营龙头企业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专利,鼓励其实施免费或低成本专利开放许可,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6月,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新高地”,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搭建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转化池”,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新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新环境;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在主导优势产业中形成一批核心、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将我区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社会氛围浓厚、保护措施有力的新型知识产权强区。
  (二)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不断提高。示范期间,年平均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占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超0.2%。
  2.知识产权数量稳步提升、质量全面提高。示范期间,专利授权量持续增长,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专利授权总量比例逐步提高,年专利授权量超3500件,授权专利中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数量占全区专利授权量比例超75%;授权3件以上专利企业数量年均超150家;年均向外国申请专利数量或PCT国际申请数量超50件;商标申请数量年均超10000件;至2025年6月底,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5件。储备一批有效推动企业发展、辐射行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
  3.知识产权政策高质量导向突出。认真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及《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质量专项督导的通知》(榕知〔2018〕76号)等文件要求,突出高质量导向,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制定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政策,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扶持政策激励水平和惠及面。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转化运用能力进一步加强。至2025年6月底,全区拥有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或等同)企业称号企业数量分别达7家、20家、60家。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数量达37家。示范期间,年均专利质押贷款额度达1亿元;年均专利保险投保专利数量达60件。结合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积极推动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高价值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鼓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开展专利转让、许可、交叉许可、质押、保险、拍卖、作价入股等转移转化活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5.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商标品牌指导站等相关机构职能。加大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工作力度,引导辖区更多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申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面向市场、社会公众、中小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及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提供免费的基础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鼓励服务机构提高代理水平与质量,提供更多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根据机构性质、资源优势、服务能力等,提供低成本的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丰富与“知创福建”平台合作事项,研究在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设立平台工作站,提升园区服务创新企业能力。引导辖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或协会,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积极引导辖区企业、服务机构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引导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托管、专利导航、预警等综合性服务。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
  6.知识产权意识和文化理念不断提升。示范期间,依托“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涉及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6次以上,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关教育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年,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营造浓厚创新氛围。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7.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省、市、区知识产权部门三级联动,强化与区法院、检察院、鼓楼公安分局及各街镇的协同保护。通过签署完善框架协议、搭建协作机制、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种形式,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化,进一步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形式,充分发挥相关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最大效能,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加强辖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开展“蓝天”专项、“双随机、一公开”、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创造行为,营造以创新为目的的良好知识产权创造氛围。开展打击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行动,加强对商标领域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专利纠纷处置水平,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多种方式,实现快捷高效处置。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全区无群体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发生。
  四、重点工作
  (一)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突出高质量导向
  立足鼓楼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等文件要求,突出高质量导向,制定更加适应新形势的知识产权奖励扶持政策,以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引导辖区企业加大高价值专利研发,做好高价值专利储备,发挥高价值专利核心引擎作用。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开展专利导航、贯标、质押、保险等高附加值知识产权工作,引导服务机构申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引导企业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试点开展专利与标准融合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引导中小企业以自主创新引领发展,充实区域发展后备力量。
  (二)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地位,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打造良好政策环境和营造浓厚创新氛围,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意识,落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指导和扶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内部建立专业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及时跟踪国内外专利技术动态,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预警相关工作,明确发展方向。加大对主导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知识产权支持和引导,发挥知识产权集聚效应,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引导和支持相关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强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政府专项资金重点向有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努力培育更多拥有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三)深化专利导航产业赋能,促进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重要领域实施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围绕核心专利、专利组合及专利产品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企业发展、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重要领域,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引导专利密集型企业在“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进行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鼓励辅导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级专利奖,推进专利实施与产业化。
  (四)建立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媒介主体作用,引导辖区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活动,重点推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对全区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高价值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意识,通过充分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拍卖等知识产权运用活动,以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依托“知创福建”平台,联合知识产权产业联盟、代理机构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搭建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转化池”。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我区企业通过专利技术转让、许可和交叉许可等形式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私营龙头企业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专利,鼓励其实施免费或低成本专利开放许可,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创新信贷产品,推广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新型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大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
  (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知创福建”落户鼓楼优势,研究在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设立平台工作站,提升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能力。推动“知创福建”平台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合作渠道,发挥平台聚焦产业、带动区域的辐射作用,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机构建设,并逐步发挥和完善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商标品牌指导站等机构职能。合理配备各街镇、园区知识产权专(兼)职工作人员,不断完善对街镇、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加强与街镇知识产权工作联动,深化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严标准保护工作。开展干部知识产权学习教育,提升管理水平。引导更多科技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设立知识产权部门,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申报省知识产权专员。大力发展高水平的专门化服务机构,引导辖区服务机构加强专利代理师等专业人才队伍培育,鼓励港澳台胞来榕参加专利代理师考试并服务鼓楼企业。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推动服务质量和整体竞争力提升,面向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评估、许可转让、托管、投融资、专利信息分析与战略制定、专利预警分析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服务。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手段,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率。
  (六)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
  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为契机,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宣传培训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深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大力宣传锐意创新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等新媒体渠道,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舆论宣传覆盖面。加强知识产权文件传播载体建设,打造普法基地、品牌展示厅、专利展示厅等知识产权宣传展示实体空间。开展分众化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因人因企开展差异化宣传培训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法治文化、创新文化和公民道德修养融合共生、相互促进,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七)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健全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社会共治协同保护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对接合作,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宣传教育和打击震慑相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的作用。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强化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培训,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依托鼓楼区知识产权法庭,推进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及时公布更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统一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完善裁判规则。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鼓励相关企业、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主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建立自我保护的工作机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成员的鼓楼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街镇、园区配备知识产权专兼职人员,制定实施落实本《方案》的年度推进计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示范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沟通协作,根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方案相关工作要求。
  (二)加大经费投入
  强化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并根据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情况稳步提升。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宣传、培训以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各街镇、园区根据财力情况落实相应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
  区政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情况作为各街道、园区、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方案落实情况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附件:1.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2.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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