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度桶装饮用水采购公告

时间:2026-04-14 09:39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

  因本中心开展日常业务需要采购桶装饮用水。根据鼓楼区财政局印发《2019年关于规范鼓楼区采购程序的通知》(鼓财〔2018〕527号)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参与询价。

  一、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中心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单桶报价,低价中标)

  四、采购数量:600桶左右(每桶≥15L)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提交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请于4月20日17:00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鼓楼区湖景路28号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层综合办公室

  3.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22376

  六、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饮用水,每桶≥15L。

  2、要求所供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提供相关复印件。

  3、水质要求:大肠菌群0检出;铜绿假单细胞0检出;无异味;浊度小于等于1;色度小于等于5;高锰酸钾消耗量小于等于0.5;氧化物小于等于0.2;亚硝酸盐小于等于0.002;水质TDS值小于5。

  4、产品符合国家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标准及国家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5、水桶需具有生产许可证,为一次性水桶,水桶不回收,材质为PET,水桶应符合根据GB 31604.1-2015,GB 5009.156-2016,GB 4806.7-2016, GB 31604.2-2016,GB 31604.7-2016,GB 31604.8-2021,GB 31604.9-2016,GB/T 23296.16-2009  国家标准,对纯净水桶进行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双酚 A 迁移量的检测,提供水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6、本次采购量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桶装饮用水定点采购,报价金额应包含配送服务: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为确保饮水质量问题,需在桶身注明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8、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内按实际需求供货,按季度结算,合同金额用完或合同期满(1年)合同终止。

  七、报名材料:

  1、具相应资质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 (需有法人及代理人签字,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提供完整的报价清单,包含品牌、规格、单价和总价等;

  5、提交纸质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加盖公章),封面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公章)。

  八、询价成交通知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成交供应商,采用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方式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4日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