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鼓)土征告(201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2015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该批次共涉及两个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15年度第二批次征收土地的批复》(闽政地〔2015〕432号)(见附件)。
二、批准征地情况: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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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批准用途 |
土地权属 |
面 积 |
其 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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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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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1 |
二类居住用地及其配套设施用地 |
鼓楼区洪山镇梅峰经合社 |
0.708 |
0 |
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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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
小学用地 |
鼓楼区五凤街道泉塘经合社 |
0.2236 |
0 |
0.2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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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0.9316 |
0 |
0.9316 |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