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2015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该批次共涉及2个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15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15〕386号)(见附件)。
二、批准征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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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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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批准用途 |
土地权属 |
面 积 |
其 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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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 |
河流 水面 |
建设 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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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4-01 |
二类居住用地 |
鼓楼区洪山镇西郊经合社 |
1.5363 |
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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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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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4-02 |
鼓楼区鼓西街道西门经合社 |
1.0691 |
0 |
0.0101 |
1.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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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6054 |
0.021 |
0.0101 |
2.5743 |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