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东水路水利厅收储地块项目需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选址工作红线图为准)。由于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自行协商或根据50%以上户数的多数意见确定分户评估机构,2024年7月2日,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规定,在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7号九层会议室通过公开抽号方式抽取该项目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机构,选定的评估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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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选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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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2 |
厦门中利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抽号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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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2 |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抽号选定 |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