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省气象局乌山旧址地块项目需要,鼓楼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具体范围以选址工作红线图为准)。由于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自行协商或根据50%以上户数的多数意见确定分户评估机构。2020年7月15日,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规定,在乌山路75号乌山社区三楼会议室公开抽号选定了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分户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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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选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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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 |
正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福建)有限公司 |
抽号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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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
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抽号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