崎上路华大1-11号地块旧屋改造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也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榕(鼓)土征告〔2019〕2号],决定征收该项目选址工作红线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及其地上物。我局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9月5日在崎上1-1号公开抽号选定了该项目的房屋补偿价格分户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名称公布如下:
|
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
1 |
03 |
福建中诚信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2 |
41 |
厦门乾元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 |
备注:上述第一家选中的评估机构作为今后该地块分户评估机构,第二家选中的评估机构作为今后该地块分户评估备选机构。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