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房征[2011]15号
因省地震局宿舍危旧房收储地块项目建设的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鼓楼区省地震局宿舍八角楼地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管理局。
三、签约期限: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10月21日。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决定
附:省地震局宿舍危旧房收储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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