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243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4-10 16:51 来源:鼓楼区残联
| | | |

尊敬的潘锦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儿童康复“医教融合”均衡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知晓率。我会利用“世界孤独症日”、“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和“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孤独症康复知识和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孤独症患者群体。根据机构自愿申报原则,及时跟进有意向申办康复机构的企业、医院,主动协调申办的流程及审批手续。目前我区共有9家在中国残联儿童康复系统备案的康复服务机构,其中公办医疗机构的有4家: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中医院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福州市第一总院儿童专科院区(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福建三博福能脑科医院;民办医疗机构3家:福州市鼓楼区智多星启能康复医疗中心、福州鼓楼康语康复医疗中心有限公司、福州鼓楼起跑线康复医疗中心;民办康复机构2家:福州敏朗康复服务有限公司及福州市小百灵康复服务有限公司。我会主动告知机构若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孤独症儿童康复帮扶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74号)文件中场地租金补贴和机构服务量化补助规定条件的,可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积极引导孤独症儿童自主选择对接相应机构,着力满足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组织专人每月对残疾儿童定点机构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全面实行康复协议管理,不断提高各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康复救助政策落实,让残疾儿童群体应补尽补。我会坚持贯彻落实《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榕政〔2019〕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自闭症儿童康复帮扶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74号)等文件精神,开展0-1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自闭症(孤独症)儿童康复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5万元(贫困不超过2.8万元),其他类别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贫困不超过2.3万元)。同时积极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按照“一月一核销”及“一人一档”工作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和资金发放监管力度,推广应用大数据、生物识别等信息技术,加强对康复过程的监管,简化核销程序,受助儿童逐年增加,2021年发放康复救助0-17岁残疾儿童232人,补助312.48万元;2022年发放258人,补助393.65万元,2023年发放282人,补助497.85万元,做到了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切实地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的提案根据职能立足为特殊群体服务,作为“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的群团部门,区残联一直在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优化政策,保障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权利,不断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同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争取我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能实现医教结合,满足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身心全面发展的需求。再次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彭文良
  联 系 人:林凤铭
  联系电话:86276170


  福州市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