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微老小区合并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物业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旧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关于缺乏正规物业管理事宜
鼓楼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注重发挥物业行业行政监督和引领指导作用,在全区大力实施“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推行“党建+物管”模式,健全物业单位考核机制,加强物业企业、业委会监督,促进全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发展。着力推动市场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与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双向覆盖”,服务接管无物业老旧小区。截至目前,1426个居民住宅小区中实施专业物业管理小区422个,业主或单位自治管理的小区549个,由社区兜底或聘请物业服务团队代管小区369个,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纳管小区86个。
二、关于公共服务设施缺失事宜
根据福州市鼓楼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分为基础版、提升版和示范版,具体细化成必选类14项和自选类11项。其中基础版为必须改造整治的内容,重点解决居民生活基本问题,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排忧解难,雪中送炭。提升版则在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小区管理及配套服务,改善居住品质,体现城市提升导向,因地制宜。示范版在提升版改造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小区智能设备和硬件系统(智能设备和硬件系统需满足接入鼓楼智脑条件),推动完善社区治理。并根据不同小区的差异及自身条件,鼓励合理利用资源优势,推广特色服务,打造小区亮点。
同时,依托家在鼓楼平台,引导群众众筹设立老旧小区“共建基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保质期结束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系及公共事务支出,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实现改造提升和长效管理的“无缝衔接”。2022-2024年,鼓楼区共完成406个改造小区、约1812万元资金筹集工作。截至目前,鼓楼区共计6个老旧小区(温泉花苑、卫生厅宿舍、武夷花园、后曹巷17号、金湖花园、鼓东新村3-7座)申请使用共建基金,利用共建基金真正解决了小区业主的“燃眉之急”,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关于将微小区罗列合并事宜
推广片区化、兼合式物业管理模式。将零星老旧小区“连片打包”交由一家物业公司统筹管理,或在现有管理盘基础上辐射管理周边老旧小区,探索“大带小、新带旧、商带居”兼合式管理模式。累计推进福寿巷、省农林大院等10处以上片区实现统一管理,其中中山大院片区创新“社区大管家”模式,由物业企业统一承接片区内市政环卫、老旧小区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等管理事项。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鼓楼区将深化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提升物业管理监管能力,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巩固提升。一是开创党群共建新局面。继续抓实抓细“红色物业”创建工作,通过建制成立、联合组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培育壮大物业党建队伍,完善组织程序、规范隶属关系,标准化推进党组织建设。二是加快物业服务纳管进度。持续推动市场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与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齐头并进,运用片区化共享理念,精简管理人员,实现集约化运作、扁平化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实现老旧小区收支管理平衡。同时,建立专业服务机构联盟,组建统一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安防团队等专业队伍,为小区提供专业专项服务。三是激发民主自治活力。按照辖区住宅小区数量,梳理统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并将其列入街镇工作年终考核指标。推广业委会选举、业主大会“线上表决+线下投票”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调动小区更多居民参与小区建设的积极性。四是探索建立物业管理行政处罚制度。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梳理对物业企业、业委会、业主个人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权责、裁量标准,建立集“受理立案—核查认定—线索移交—集中执法—整改销号”各环节于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物业管理违规行为的整治处罚力度。
综上,再次感谢您对老旧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随时来电来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或建议,谢谢!
专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