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7-10 11:00 来源: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 | | |
陈祥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诚如您所提,当前我区部分小区存在物业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服务质量与群众期盼差距较大,投诉量居高不下等情况。尤其在老旧小区方面,我区长效管理机制运行多年,目前仍有部分小区未实现规范管理,收费标准低、体量小、无法实现盈利,专业物业企业不愿接管,破旧、脏乱、无序现象突出,给基层治理带来较大负担。
  为了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行业发展,有效破解老旧小区管理难题,鼓楼区注重发挥物业行业行政监督和引领指导作用,推进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物业管理体系,在全区大力开展“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针对物业企业监管方面
  一是健全物业管理评价制度。结合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星级评定等级分类方式,开展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工作,对各街镇物业站、家在鼓楼中心、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等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发放老旧小区长效资金,通过正向激励方式,切实提升管理单位积极性。二是强化行业整顿规范力度。深入落实“责令整改—约谈—红黄牌警告—禁止承接新项目—清退出管理区域”五步走管控模式,聚焦部分中小规模、管理单一楼盘的物业企业,针对其管理水平较低、与政府部门及属地街道工作配合度差等问题,通过挂牌一批、处罚一批、震慑一批,切实整顿行业风气。三是强化小区日常监管机制。建立“清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机制,依托区长效办考评员、街镇社区网格员、巡防员等力量,每日不间断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楼道和消防通道清理、电动车消防安全等日常管理事务开展督导考评工作,并运用“鼓楼智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平台,实行线上考评打分、限时督促整改,全面提升小区动态监督能力。同时,持续压实小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运用闽政通APP物业安全自查系统,推进各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月按频次开展小区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各自管辖项目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安全工作水平。四是完善物业管理协调议事机制。推动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社工部、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街镇、社区召开矛盾化解稳控工作会议、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深入研究小区物业管理重难点工作。同时,发挥鼓楼区“一线处置”政务呼叫平台作用,通过“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方式,高效开展物业管理问题的线索甄办、协调处置工作。
  二、针对老旧小区兜底管理方面
  着力推动市场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与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双向覆盖”,服务接管无物业老旧小区。一是推广片区化、兼合式物业管理模式。将零星老旧小区“连片打包”交由一家物业公司统筹管理,或在现有管理盘基础上辐射管理周边老旧小区,探索“大带小、新带旧、商带居”兼合式管理模式。累计推进福寿巷、省农林大院等10处以上片区实现统一管理,其中中山大院片区创新“社区大管家”模式,由物业企业统一承接片区内市政环卫、老旧小区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等管理事项。二是设立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搭建“1+5+X”综合服务平台,即在每个街镇设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为老旧小区提供“5有”基本保障(即近邻党建有覆盖、平安守护有举措、植被绿化有人养、卫生保洁有人做、财务收支有规范),积极拓展“X项”增值服务和平台服务,累计推进86个老旧小区纳入家在鼓楼中心管理,管理面积约116.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6479户。同时,依托家在鼓楼平台,引导群众众筹设立老旧小区“共建基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保质期结束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系及公共事务支出,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实现改造提升和长效管理的“无缝衔接”。2022-2024年,鼓楼区共完成406个改造小区、约1812万元资金筹集工作。
  下一步,就您所提宝贵建议,我局将积极采纳,认真落实,并进一步深化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健全体制机制,提升物业管理监管能力,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巩固提升。一是加快物业服务纳管进度。持续推动市场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与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齐头并进,运用片区化共享理念,精简管理人员,实现集约化运作、扁平化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实现老旧小区收支管理平衡。同时,建立专业服务机构联盟,组建统一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安防团队等专业队伍,为小区提供专业专项服务。二是强化物业行业自律。携同市物业管理协会加大培训宣传,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人员基本素养和业务水平,转变当前小区治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本末倒置“当家做主”的管理思维,依法依规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回归服务本职。三是探索建立物业管理行政处罚制度。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梳理对物业企业、业主个人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权责、裁量标准,建立集“受理立案—核查认定—线索移交—集中执法—整改销号”各环节于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物业管理违规行为的整治处罚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随时来电来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或建议,谢谢!
  专此答复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