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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4-14 11:08 来源:鼓楼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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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拒执罪”立案难的建议》收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法制大队认真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统一证据指引,明确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我局已及时组织办案民警进行学习,认真领会司法解释精神,切实履职。二是强化联动机制,畅通移送流程。公安机关与法院、检察机关建立“拒执罪案件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同时,通过推广“执行警务联动平台”,实现拒执行为线索的线上移送、实时反馈,压缩案件流转周期。三是加大普法宣传,拓宽救济渠道。我局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执行现场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拒执罪法律后果,形成震慑效应,明确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拒执罪刑事自诉”的路径。

    下一步,我局将深化数字化协同,依托“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平台”,打通公安、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数据壁垒,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智能筛查和实时监控。解决拒执罪立案难问题,是维护司法公信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的关键举措。我局将持续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强化法律威慑,切实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2025年2月7日,分局法制大队相关经办人员至代表处走访,将分局相关工作情况向代表作了汇报,并就陈国锋代表对鼓楼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陈国锋代表对鼓楼分局的日常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

专此答复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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