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标悦贸易有限公司、杨峰、刘艳花、刘玉兰、陈蕊: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福州标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书》(鼓市场监管(撤)听告字[2021]025号)告知如下:
福州标悦贸易有限公司在公司变更登记材料中伪造杨峰签字于2011年09月29日、2014年12月25日在我局取得变更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福州标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1年09月29日及2014年12月25日在本局取得的变更登记。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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