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辖区民办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精神,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现将《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6〕5号)
2.鼓楼区2026年小学招生方案
3.鼓楼区2026年初中招生方案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2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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