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的收费工作,现将《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榕教财[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区属延安中学高中生执行免学费,不再向学生收取学费。
附件: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 (榕教财[2023]2号)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