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榕教财〔2020〕15号文)的规定,本校继续实施中小学收费“阳光工程”。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收费工作的各项政策,规范各项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让学生及学生家长明白交费。
经福州市鼓楼区物价局、财政局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20年8月28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校长:郑漪雯
2020年8月28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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