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从丞相坊幼儿园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的文件精神及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榕价费[2015]41号)的通知现将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保育教育费全部采取按学期收取的办法,每个学期按4.5个月计算。
2、幼儿园收取代办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代办的项目仅限于伙食费、省规定的幼儿园教育活动必备的学具、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费(仅限半托、全托幼儿)。幼儿园对代办项目的收费必须单独立帐,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多退少补。
3、伙食费采取按月收取的办法,不得跨月预收,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收取。“不足月”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不是指所有月份。
经鼓楼区物价局、财政局批准,并经本园园务会议2019年2月18日研究,现将本学期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2019年春季幼儿(小、中、大班)保育教育费:1935元(按每生每学期4.5个月计算)
伙食费:350元(按月收取)
福州市丞相坊幼儿园园长:刘炜榕
二0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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