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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鼓楼加洲心理门诊部)

时间:2021-12-08 16:54 来源:鼓楼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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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鼓楼加洲心理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MA8U3D7N335010210D155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李轮飞 

身  份  证  号 

350102********0399 

医疗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99号三友大厦1502单元 

所有制形式 

其他 

医疗机构类别 

精神卫生门诊部 

诊疗科目 

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协议);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其他/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 

床 位 数 

接诊时间 

09:00-21:00 

联系电话 

0591-88119118 

发布媒体类别 

户外、印刷品、网络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 

0秒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机关仅对广告中出现的医疗文字信息内容进行审查。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151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鼓)医广【2021】第12-8-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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