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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福州斯麦尔口腔门诊部)

时间:2021-10-09 15:48 来源:鼓楼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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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福州斯麦尔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MA31HNLX35010220D152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邵宗宗 

身  份  证  号 

110102********0810 

医疗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1号华都大厦一层13、14店面,二层12-18铺位,35、36铺位 

所有制形式 

法人独资 

医疗机构类别 

口腔门诊部 

诊疗科目 

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床 位 数 

牙椅6张 

接诊时间 

9:00-18:00 

联系电话 

0591-83967717 

发布媒体类别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 

0秒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机关仅对广告中出现的医疗文字信息内容进行审查。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143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1年09月29日起,至2022年09月28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鼓)医广【2021】第09-2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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