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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鼓楼区民政局防汛抗台工作预案》等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6-07-27 09:09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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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救助站:

    为积极预防和及时、有效、稳妥地响应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我局应急处置能力,经局务会议研究,现将《鼓楼区民政局防汛抗台工作预案》、《鼓楼区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和《鼓楼区民政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

鼓楼区民政局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根据《福州市鼓楼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做好防汛抗台风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据民政工作救灾职责,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应急救援与生活救助相结合、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紧急响应与长期准备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发挥民政部门在防汛抗洪中的作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二、组织机构

    鼓楼区民政局防汛救灾指挥部为防汛救灾综合协调机构。

    总 指 挥:李  霖

    副总指挥:林  杰、林丽影、肖有文

    常务副总指挥:陆秀蓉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陈敏风、范云霞、吴  榕、张  皑、陈  松、林建云、张亚淑、黄玉婷、邓燕清、陈  洁)

    鼓楼区民政局防汛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救济救灾科,由科室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迅速了解、收集和汇集灾情以及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按规定报送区政府和市民政局,提出具体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负责协调救灾物资、资金筹措与安排;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承担市、区两级交办的救灾日常事务和其他工作。

      鼓楼区民政局防汛救灾指挥部下设二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灾情的汇总、上报,民政系统救灾宣传报道,并协调沟通灾害救助成员单位。负责受灾人员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具体措施;负责调查统计受灾人员生活状况;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死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协助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负责人:陆秀蓉

    科室:救济救灾科、局办公室、财务科

    成员:林建云、陈洁、邹书婕、王芳、王峥嵘

    具体工作任务:1、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灾情; 2、填写《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民政局报告; 3、因灾造成死亡人口在10人以上时,同时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和民政部。4、灾害24小时之内,向市民政局报告灾情、救灾工作情况和救灾需求; 5、在10日内向市民政局报告救灾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慰问救助组:负责物资的筹集、调运和发放登记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1.救助一组

    负责人:林杰

    科  室:基层政权科、社会事务科

    成 员:吴榕、范云霞、林勇、沈惠颖

    救助范围:洪山镇、五凤街道、华大街道

    2.救助二组

    负责人:林丽影

    科  室:救助站、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科、

    成 员:陈敏风、张皑、陈松、张亚淑、韩琰婕、林郑青、林桢

    救助范围:东街街道、南街街道、鼓东街道、鼓西街道

    3.救助三组

    负责人:肖有文

    科  室:财务科、居家养老办、婚登中心

    成 员:黄玉婷、邓燕清、吴秀华、王忠全、徐建珍、郭东琰、许燕、吴雪枚、吴兰兰、樊晓柠

    救助范围:水部街道、安泰街道、温泉街道

    具体工作任务 :1、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灾民“有衣穿、有饭吃、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治”;2、在5日内将上级拨付的救灾应急资金落实到灾民手中;3、接收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款物。

    三、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区政府和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迅速启动灾民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筹划受灾人员疏散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实行零报告制度。

    1.暴雨内涝防御方案

    Ⅲ级响应,加强值班,

    Ⅱ级响应,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

    Ⅰ级响应,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和防内涝工作。

    2. 防台风应急响应

    Ⅲ级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情况。

    Ⅱ级响应,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Ⅰ级响应,传达贯彻全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各街道民政办要在重大灾害发生的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定灾情,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情。灾情稳定后,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

    (三)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接到灾情预警,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街镇民政办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引导受灾人员按照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实施紧急避险,并安置到指定场所。

    (四)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受灾人员疏散转移后,区民政局应在2小时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受灾人员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区民政局和街道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制定阶段性受灾人员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区财政局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市民政局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

    四、善后处理与灾后重建

    (1)灾情稳定后,由综合协调组和各街镇就洪涝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评估、核定。向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汇报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救助工作动态及成效等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

    (2)做好过渡性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监督检查受灾人员过渡性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通报救助工作进展与成效,并在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3)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管。财务科对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核。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鼓楼区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区各养老机构的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本局消防安全应急小组组长由李霖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林丽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陈洁、陈松、张亚淑、邓燕清、邹书婕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启动本预案,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等突发情况。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挂靠社会福利科,陈洁任应急办公室联络员。主要负责落实局领导现场指挥决策,做好灾情信息的传递联络工作,进行抢险救灾情况的汇总及灾后工作协调等;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负责火灾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排除突发性险情,抢救和疏散灾场的人员和物资财产,及时转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程度;负责提供救灾车辆,各种救灾物资积极筹措,落实保障等项工作;调查了解灾场的受灾情况;处理灾后恢复生产等项工作;分清事故责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事故查处工作。

  二、应急行动

  (一)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得悉消防应急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集结待命。

  (二)领导小组在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医院)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建筑物品救护和保护,加强值勤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三、灾后有关行动

  1.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灾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及时向区政府上报有关情况。

  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主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减灾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其它(预案维护)

  1.在应急行动中,各应急小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2.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制订并组织解释,适时加强对预案的跟踪管理,使其更加适应灾情突发时的救援实际。

  本预案即日起执行。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16年7月7日

 

附件3:

鼓楼区民政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处置我区各类自然灾害,预防重大突发灾害事件的发生,指导和加强应急救灾救济工作,切实建立健全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体系和运行机制,使应急救助及时、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最大限度控制和消除突发灾害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的方针,切实履行民政部门在自然灾害中的应急救援、生活救助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

    2、遵循“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后,民政系统各单位要坚决服从政府领导,听从安排,发挥职能,积极开展有序、高效的灾害救援工作,使灾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二)适用范围

    1、危害到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洪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雹、干旱等自然灾害。

    2、遭受冲击、破坏的群体性事件等。

    3、其他危及到我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主要包括:本单位防火、防盗、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车辆交通肇事等。

    二、组织机构和相关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鼓楼区民政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局长李霖任组长,副组长由林杰、林丽影、陆秀蓉、和肖有文担任,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陆秀蓉同志担任。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区民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应急领导成员科室主要职责:

    局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根据应急方案对各实施环节组织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责向区政府及有关领导上报事件信息,接收、传达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负责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交通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信访及群体性事件的稳控工作,及区、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救灾救济科:负责抢险设备、救灾救济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负责灾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困难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

    局优抚安置科:负责涉及优抚安置类信访及稳控工作。负责复退军人等其他困难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

    局社会福利科:负责灾后安全生产的保障工作。

    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和区救助站:根据需要参加应急救援和协助工作。

    三、应急决策程序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长或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召集有关成员,初步调查、收集情报,事件情况,研究制定方案,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上级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以便全面启动应急预案。

    (二)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紧急会议,研究应急处置工作,经确定后由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迅速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及时到位。

    (三)各街镇发生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可会同街镇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奔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应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发生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协调其它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当此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紧急组员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状态,系统内干部职工应自觉服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挥,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遇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应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支援请求,确保灾民的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地保护灾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确保灾后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生产,局救灾救济科负责汇集灾情的信息统计、报送和救灾物资筹措、运送、发放工作。

    (二)遭受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当此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时,事件所属科室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迅速向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区政府报告情况,事态紧急时应立即报警求助,控制事态发展。同时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耐心做好民政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处置现场,分管领导要在职权范围内立即给予答复,如不能现场答复的要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请示,由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如发现事件属人为恶意挑唆,引发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冲击机关的,要及时将情况向警方反映,配合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矛盾恶化和事件升级。

    (三)其他危及到我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当此类事件发生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由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参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方案进行处理。

    五、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

    要积极开展应急预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紧急情况下转移、逃生、安置等演练活动,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紧急反应能力,保证我区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民政队伍的和谐稳定。

    六、落实责任追究和奖励

    对于在突发事件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危害和损失的,视情节情况和危害后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在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区民政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16年7月3日

鼓楼区民政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霖

    副组长:林  杰、林丽影、陆秀蓉、肖有文

    成  员:陈敏风、范云霞、邓燕清、吴  榕、

    陈  松、张  皑、林建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陆秀蓉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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