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6-01-07 11:06 来源:鼓楼区城管局
| | | |

    本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    

  鼓楼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食堂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或遗传性疾病史,无其他影响工作的情况,能胜任岗位工作。吃苦耐劳,具有忠诚、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管理。  

  3.有食堂、餐饮服务或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常用厨房工具,掌握基本烹饪技能者优先考虑。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卫生操作规范意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3.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遗传病史或遗传性疾病史及其他影响工作的情况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程序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实操”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操作技能、服务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 

  四、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待遇。   

  五、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相关工作经验者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资格证书;三甲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可入职前提供)。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2.联系电话及地址:0591-87730980;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湖新城一区五号楼) 

  3.符合报名条件的,届时将另行通知考核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7日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