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6日,我局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闽01行赔终20号行政赔偿判决书,需在法定期限六十日内依法做出行政补偿决定。因时间期限较紧,且编制行政补偿决定书涉及相关法律流程及法律文书起草,为保证行政补偿决定书的严谨性,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继续委托原一审、二审的代理律师李开辉律师及其北京浩天(福州)律师事务所为行政补偿决定书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项法律服务费为25000元,经费从区博物馆文保经费列支。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5月22日到5月25日
联系电话:63111803
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2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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