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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7-18 15:34 来源:鼓楼区国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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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20日至11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全盘接受问题清单。巡察反馈结束后,立即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是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不遮掩,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要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二是根据中心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相关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久久为功的韧劲,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进,把整改工作做扎实,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政治责任,动真碰硬,全力落实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各科室科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心主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头到尾总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对各科室负责的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3.落实主体责任,建章立制,转化巡察整改成果。一是坚持问题为导向,抓住巡察整改契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将巡察反馈的26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并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32条,形成《巡察整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做到“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责”。二是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心主体责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以成果引领、联系和指导实践,转化为发展动力,推进国资国企各项工作。三是深刻反思,认真分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治本,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深入,推进我区国有企业改革仍有弱项。
  (1)关于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一是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持续督促企业落实将党建工作要求全面融入公司章程这一基础性工作,确保在新设企业成立之初,就将党建工作相关内容精准、规范地写入公司章程,从制度层面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双向交流”机制,通过搭建常态化、多样化的交流平台,促进党务工作人员与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深度学习与交流,着力培养一批既具备扎实党务工作能力,又精通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大的人才动力。二是坚定不移地推动企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程序,要求企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将《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所列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党委进行前置研究,切实发挥党委在公司重大决策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把好方向、管好大局、保好落实。三是加强对国企的党建指导,积极联合国有企业举办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党日活动,完善国资国企党建一体化工作机制。将国企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范畴,推动企业压实责任,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②推动国企党委持续关注各级全资、控股企业党员情况,常态化完善党员花名册。对于符合党组织设立条件的子公司,第一时间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党组织设立工作。对于国投集团前期存在的壹刻钟公司党组织应建未建问题,经区国投集团与区直机关党工委深入沟通,现已完成壹刻钟公司党组织设立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国企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1月已完成对企业负责人2023年的绩效年薪考核,并继续督促薪酬发放工作。
  ②一是推动国有企业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通过优化企业干部结构,提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管理人员,如城投集团2024年提任董事长一名、副总一名,上述两人年龄分别为46岁、43岁。同时,督促企业完善内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挖掘培养优秀管理人员队伍。二是为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将继续督促国企实施年度招聘计划。截至2025年5月中旬,城投集团新招1名中层管理人员(入职人员年龄35岁);全资子公司文旅投公司市场化招聘职业经理人工作基本完成,总经理岗位拟聘人员1名(45岁),运营总监岗位拟聘人员1名(35岁),目前待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国投集团于2024年底完成1名企业管理方向副总经理招聘工作(入职人员年龄40岁);2025年3月启动金融投资方向副总经理招聘工作,并于5月10日至11日开展笔面试,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入围候选人开展职业测评及背景调查等相关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岗位复试。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清理低效无效业务仍需推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督促区属国有企业结合本次“控股不控权”专项审计建议,加强投后管理工作。定期梳理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重点财务指标及主要业务运营情况。对于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长期亏损的企业,推动集团本部及时调整投后管理策略,如采取业务重组、清算注销等方式清理低效无效业务。目前,福州润楼白玉兰托育有限公司已启动解散清算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有缺失。
  (4)关于国企活力和效率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正式启动新一轮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参考国务院国资委“一利五率”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及区属国企承担我区重要政策性公益性项目情况,精准设置各项业绩考核指标。同时,推动区属一级国企参照我中心考核方案,结合行业特点,对各级子公司实行“一企一策”考核模式,确保经营业绩与薪酬相挂钩,提升经营质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未严格督促国企按时上缴经营收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善国企经营收益上缴工作流程,具体为要求区属国企于3-4月份向我中心报送合并审计报告;根据合并审计报告相关数据,初步测算当年度国有资本收益上缴金额,于4-5月报区财政局复核;收到区财政局书面复核结果后,立即下发书面通知,督促区属国企于6月中旬前足额上缴收益。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出现阶段性工作滞后情况,将严格跟进、书面提示,并视情况扣减相应考核得分,保障国有企业及时足额上缴收益。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对国企债务风险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启动新一轮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将资产负债率指标纳入企业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反向指标。二是在谋划新一轮外部审计方案中,将资产负债率偏高企业运营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三是督促国企按要求上报债务监测相关材料,对于资产负债率偏高企业,督促集团本部重点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上述企业资产负债率,防范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房产日常管理还需加强。
  (7)关于在管房产空置率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通过海峡纵横平台持续对外完成挂网招租。同时,对多次流标房产采取降低租金或延长租期重新招租,并谋划对外出售等形式加快盘活资产,其中关于科技创业大厦,在2024年11月29日已完成该处房产产权转让挂牌,并成功出售,后于2025年1月16日完成转让合同签订,有效降低空置率。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租金、押金收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福州汇智物联网技术公司采取诉讼方式追讨租金,目前福州汇智物联网技术公司已判决申请执行中。二是2025年4月,福州闽都旅游文化投资公司问题经上报区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后将根据会议精神执行。三是已致函区属国企国投集团,要求结清拖欠两处房产租金,于2025年3月底缴清全部拖欠租金约54万元。四是已梳理合同,确保押金及时收缴,原历史遗留押金71.56万元,已退还16.6万至承租户,剩余54.96万已全部上缴国库。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房产日常巡查管理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将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在中心内部逐级、逐科室落实责任,督促全体干部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加强房产日常巡查工作。同时,一是针对鼓楼商务中心存在的在租两处资产出租面积均大于产权总登面积问题,现已与租户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确认出租面积,确保出租面积与产权总登面积相一致。二是针对软件园大道87号公寓,已及时起诉,并通过执行局收回该房产,今后将举一反三,在之后的房产诉讼工作中,将加强与法院沟通,共同推进法院执法力度、进度,尽快实施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4.防范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前均已制定年度理论学习方案及专题学习计划,机关干部每季度通过“理论学习+工作实践”方式开展研讨活动,进一步推动学用紧密结合,持续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
  ②已下发《关于做好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鼓国资〔2022〕2号),每年对各监管企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国企均已完成整改,各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情况整体向好。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保密管理措施,已于2024年11月16日召开保密工作研讨会,对照《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街镇、区直部门〈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电子政务自主可控水平考核办法〉的通知》中保密工作要求,逐项清点,查缺补漏,完善内页材料,不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保密安全意识水平。同时,已按区保密局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保密管理工作,在全单位外网计算机安装文档审计系统,并限制外网计算机数量,确保做到外网计算机数量不得高于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有待夯实。
  (12)关于日常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为进一步加强中心考勤制度管理,已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机关全体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鼓楼区国资中心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要求干部职工务必严格遵守规定制度,确保日常考勤制度落到实处。
  ②考勤已采用钉钉打卡,通过严格执行“干部线上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抄送主要领导、管理人员”的三级监管架构,充分利用好钉钉进行公出、请假申请审批,实现日常考勤自动化管理,确保考勤数据准确性与透明度,提高管理效能。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发文、行文把关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为进一步加强公文规范工作,已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机关全体会议,通过组织全体干部人员学习《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的通知》文件和OA使用流程,提升全单位办文水平。同时,为对文号实施统一管理,避免跳号问题发生,已指派专人负责发文管理工作,确保做到“专岗有专人,专人有专责”。
  ②为有效避免信息出现语句不通顺、文字错误等问题,已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对政务公开环节进行优化,并建立“各业务科室初审—经办人员再审—审核人员复审”三级审核流程,做到多人审核、逐级审批,确保政务公开高效无误。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执行财务制度不到位。
  (14)关于工程修缮、设备维修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公房管理科、办公室专题学习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等工程类相关文件2次。同时,进一步明确工程2万以下进行货比三家报价单确定,无需提供预算书、决算书;工程2万以上需提供预算书、决算书,有涉及进度款的需做好项目款项进度表,确保各项目支付准确无误。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接海峡银行打印2017年1月-2025年3月工资、津补贴代发明细表。二是2025年1-3月已对接电信打印通讯发票。三是2024年10月起发放电影票已附签领单。四是办公室已加强领取加班餐券审批程序,领取餐券时附加班审批单、考勤打卡表、签领单。五是的士费90.4元巡察期间已更正。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关于差旅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0月办理公务卡,今后差旅费中机票、房费等均需使用公务卡支付(特殊情况除外)。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做好《鼓楼区因公出差(国内)审批表》手续,出差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出差审批单》,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审核相关材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关于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加强往来款核对工作,每月月底、每季度、年末将往来款明细表余额与业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互核对,确保一致。同时,已对历史遗留的往来款进行进一步核对清理,2024年11月已将29513.2元往来款上缴国库。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8)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同时,在春节、中秋等节假日视情况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廉洁自律有关精神。二是在中心干部提拔、重要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科室负责人与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三是聚焦国资中心关于国资监管主责主业,制定完善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四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出入境管理,目前已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的通知》,规范国企重点岗位人员出入境审批事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关于“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与纪检组加强联动,在中心节前廉洁会议和“三重一大”会议中邀请纪检组参加,通过纪检组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力量,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和纪法威力传导到各领域各层级,有效提升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采购管理工作,已于2025年1月对采购工作及流程进一步进行梳理,要求相关人员学习采购流程和有关规定,不断强化采购日常管理,重点做好固定资产核定管理和工会采购执行审核等工作。同时,明确规定货物采购超5000元和修缮小额工程超10000元均需上会研究,并邀请纪检组参与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会议制度执行有偏差。
  (20)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未进行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内容对“三重一大” 中心扩大会议议事流程进行完善,明确参会人员和科室职责,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公房管理科科室负责人、企业管理科科室负责人参加,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办公室负责相关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工作。同时,根据相关议题重要性,明确会议召开顺序,相关重要议题需由中心扩大会议通过后方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研究。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议事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规范中心会议流程管理,已通过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前期整改方案内容,对中心扩大会议和中心全体会议流程管理进行优化,通过实行“参会人员逐一表态发言--中心主任总结发言”流程,严格决策程序,做到会议议题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会议记录要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并注重档案的完整收集和保管。同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会议制度,要求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在之后的会议中带头遵守会议制度规定,树牢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
  (2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今年2月完成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并严格依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规范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如先行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渠道,收集外界对于中心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而后领导干部间“一对一”进行谈心谈话,最后组织开展会前学习研讨,提升思想认识,按要求撰写个人及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区直机关党工委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规范组织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相关流程,并于今年3月严格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的专题学习,党员深入查摆问题,党员和党员间开展谈心谈话;会中,支部书记报告近期重点工作情况,党员依次严格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刀刃向内、脸红出汗效果,并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优秀”等次不超过三分之一);会后,抓好整改落实,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并报送相关材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24)关于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区直机关党工委有关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已修订完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规范监票人、计票人、会议记录人职责。同时,建立“三必须”执行机制,即监票人必须现场签字确认选举结果、会议记录必须完整记载投票数据、工作人员配置必须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实行选举材料“双审核”制度,即选举材料需经支部两位党员初审和复审,重点核查投票人数、发出票数、收回票数等关键数据。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三会一课”制度的全面优化执行工作。一是每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每季度召开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论述等内容,并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课的组织、记录等工作。三是定期开展“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回头看”,根据上一阶段“三会一课”工作进展及不足之处,妥善制定下一阶段“三会一课”相关工作计划。
  完成情况:已完成
  4.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26)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对中心人事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区内人事相关文件,提升对人员晋升、岗位晋升、股级提拔等人事工作的全面认识,确保人事相关材料合规。同时,在后续选人用人中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通过规范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下一步,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将依托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深化理论学习与政治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不断筑牢国资系统干部队伍思想防线。二是健全国资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年度外部专项审计,同时督促企业进行有效整改,并将整改成效与绩效薪酬挂钩,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严格规范房产管理流程,加强房产合同执行监督,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内生活制度,压实党建责任链条,明确各方职责,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661867;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11号楼6层;电子邮箱:1052360744@qq.com。
                                                                                                                                                             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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